尊敬的投资者:
光大阳光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成立于2012年12月17日,产品代码:863001。根据《光大阳光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光大阳光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相关契约的约定,经本计划管理人估算并征得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同意,决定进行分红。现将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权益期间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本计划本收益期已实现收益31,705,243.12元,分配比例100%,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11,284,552.06元后,将当前净收益20,420,691.06元全部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配期间持有本计划份额且在2018年12月27日前未解约的所有投资者皆享有收益。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分红权益期: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2、 收益结转日:2018年12月27日
3、 分红公告日:2018年12月28日
4、 红利发放日:2018年12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红权益期间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且在2018年12月27日前未解约退出的所有投资者。
四、本次收益分配的其他事项请详见管理人发布的《光大阳光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8年12月27日分红预告》
五、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分红
六、咨询办法
1、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2、光大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5525、4008888788*2,转人工请拨“*”号键;(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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