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终止《研究顾问协议》的公告

2019年01月15日

尊敬的投资者:

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3530日成立。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人)担任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并聘请光大金控(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集合计划研究顾问。双方已就上述事项签署《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顾问协议》《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顾问协议补充协议》《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顾问协议补充协议002》(以上统称“《研究顾问协议》”)。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安排,为更好服务客户,我司将自2019116日起不再参考执行研究顾问投资咨询建议,并按相应流程终止《研究顾问协议》。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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