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告知书

2017年01月02日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旗下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仅可面向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等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和销售。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我已知晓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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